離婚糾紛
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在離婚時怎么分割?(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的區(qū)別)
離婚時如何分割財產是大多數夫妻關心的問題,也是大多數離婚糾紛的重要原因之一。婚后沒有收入應該分割財產嗎?婚后買的房子一分錢都不能分嗎?繼承的房子應該離婚嗎?等等,每個問題的答案都可能導致幾十甚至數百萬的財產減少。
今天就給大家講講離婚時如何分割財產的問題,防止大家因為不了解夫妻財產的分割而遭受重大損失。
回答時間
首先回答以上幾個問題:
1.婚后沒有收入應該分財產嗎?
婚后沒有收入,但只要對家庭做出應有的貢獻,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婚后買的房子不付一分錢能分嗎?
要看購房款的出資情況,如果購房款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可以進行分割。
3.繼承的房子離婚時應該分割嗎?
要看遺書中是否有明確規(guī)定將房屋留給自己的繼承人,如果沒有,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財產辦理。
【夫妻共同財產】
要想在離婚財產分割中不吃虧,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取得的以下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動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收益;
(3)知識產權收益;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除非在遺書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于一方的財產;
(五)應屬于共同所有的其他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能看到基本一般家庭的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大部分收入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需要分割。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商品也應屬于共同財產。例如,男子婚后用自己的工資購買的房地產在離婚時也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雖然該婦女沒有實際投資,但她也擁有該房地產的1/2產權。
個人財產
知道了什么可以分,接下來我們需要知道什么不能分,也就是那些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guī)定,以下財產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賠償;
(三)遺書或贈與合同確定只屬于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生活用品;
(五)應歸一方的其他財產。
可以看出,除了婚前財產外,在遺書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于一方的財產也屬于個人財產。因此,如果你不想讓你的財產被你的叔叔/兒媳分開,你需要在遺書中加上一句話“我名下的XX我的兒子/女兒XXX繼承,與配偶無關”。
此外,應當注意的是,雖然一方的特殊日用品屬于個人財產,但不包括名包、名表、珠寶和其他貴重物品。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上述奢侈品,離婚時也需要分割,但在大多數情況下,用戶實際上是通過雙方協商向另一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房地產分割問題】
由于房地產在目前的家庭財產中所占比例相對較高,而現在的年輕人一般都是由父母出資購買新房,或者由父母支付首期款和夫妻還款購買房地產,這種情況比其他財產更為復雜。因此,談父母出資購房的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典>婚姻家庭編》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買房屋出資的,除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外,應當認定該出資是對子女的個人贈與。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買房屋出資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款規(guī)定的原則處理。
可以看出,在父母出資的情況下,購買房地產的時間和房地產的登記狀態(tài)(如果父母沒有明確說明出資是否給予一方或雙方,則需要查看房地產的登記狀態(tài))是決定房地產所有權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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