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需要什么證據(jù)?(訴訟離婚5類證據(jù))
在離婚訴訟案件中,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負有責任,應當及時提供證據(jù)。法官需要相應的證據(jù)來支持判決是否允許雙方離婚。判決應當直接撫養(yǎng)子女和財產(chǎn)分割比例。
因此,結合《民法典》和《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收集證據(jù)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在離婚訴訟中,我們主要收集五類證據(jù):
一、證明當事人具有訴訟主體資格。
1.證明雙方有合法的夫妻關系:如結婚證、結婚證、戶口簿、身份證等;
2.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但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
3.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應當提交被告人居住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會、居委會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夫妻感情確實已經(jīng)破裂。
1.證明重婚或與他人同居,如果法院申請另一方的婚姻登記材料,村委會。社區(qū)委員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婦女以父親的名義在醫(yī)院簽字,另一方與他人同居的租賃合同,另一方寫的悔改書。保證書等。
2.證明存在家庭暴力,如警方調查詢問記錄、醫(yī)院診斷證明、錄音錄像證據(jù)、婦聯(lián)、村委會、居委會出具的書面證明、過錯方寫的保證書、悔過書等。
3.證明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沒有改變,如賭博和吸毒的教育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司法機關作出的刑事判決等。
4.證明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如一方外出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xié)議、當?shù)卮逦瘯鼍叩淖C明、,居委會出具的證明、親友證人證詞等。
5.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證據(jù),比如一方經(jīng)常外出嫖娼,晚上不回家。聊天記錄等。
三、證明自己更適合撫養(yǎng)孩子。
1.證明有穩(wěn)定的經(jīng)濟收入,如納稅證明、工資收入證明;
2.證明受過良好的教育,如學位證書等;
3.證明居住條件好,如住所離學校近,方便孩子上學等;
4.證明孩子與自己生活的時間較長,感情更親密,如錄音錄像資料、村委會居委會出具的證明等;
5.證明父母身體健康,愿意幫助照顧孩子;
6.證明對方有家暴、賭博、酗酒等不良習慣,或有重大疾病、傳染病,不適合撫養(yǎng)子女;
7.證明對方長期不回家,不履行撫養(yǎng)義務,親子關系薄弱等不適合撫養(yǎng)子女的證據(jù)。
四、涉及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證據(jù)。
1.有房產(chǎn)的,應提供房產(chǎn)證或購房合同。
2.有銀行存款并向法院申請調查的,應當提交銀行賬號;
3.有股票并向法院申請調查的,應當提交資金賬號。
4.有車輛的,應提交車輛行駛證、車牌號;
5.證明有債權債務的,應當提交涉及債權債務的合同。
6.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對共同財產(chǎn)有約定的,應當提交婚姻財產(chǎn)協(xié)議等證據(jù)。
五、其他離婚訴訟證據(jù)。
1.如果一方或雙方都是現(xiàn)役軍人,離婚需要提供政治機關出具的證明;
2.一方患有精神疾病、性病、智力缺陷,需要提供疾病診斷等證據(jù);
3.一方因犯罪被判處刑罰的,應當提交原判法院。
4.要求離婚賠償,應提供對方有家庭暴力、重婚、與他人同居等重大過錯的證據(jù);
5.要求離婚的經(jīng)濟補償,應當提供自己長期照顧子女、老人、做家務的視頻材料、相關證人證言等證據(jù);
6.另一方侵犯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如有轉讓、隱匿、出售、損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或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我們可以在掌握另一方的具體銀行名稱和銀行賬戶后向法院申請調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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