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割糾紛
離婚公司財產怎么分割( 離婚公司財產判決)
離婚財產分割什么企業(yè)財產?——夫妻雙方共同進行財產。我國法律規(guī)定,夫妻之間的財產按照約定財產制。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離婚財產分割吧。
這意味著,在婚姻存續(xù)期間,配偶雙方可以書面形式商定哪些財產屬于丈夫或妻子、所有財產和部分財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確定所有權人;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規(guī)定確定共有財產或者個人財產。
通常我們所說的“離婚財產分割以及財產”特指“共同管理財產”。
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共同進行財產”,主要內容包括:工資收入、經營企業(yè)收入、創(chuàng)作收入、遺產收入。
法律規(guī)定的“個人財產”,主要包括:婚前財產、人身損害賠償所得、遺囑或贈與協(xié)議明確給其中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離婚財產分割,怎么分?
對于企業(yè)共同進行財產,由夫妻兩人協(xié)商處理。
協(xié)商不成進入法院,一般為平均分割,特殊情況下法官會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離婚財產分割進行分割的特殊情況——家務補償、經濟發(fā)展幫助、損害賠償、懲罰性分割】
1. 離婚財產分割家務補償
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其中一方承擔了比較多的家務,例如照顧子女、老人、協(xié)助另一方工作。離婚時,這一方有權請求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
2. 離婚財產分割經濟幫助
離婚時,如果企業(yè)一方生活學習困難而另一方又比較有能力的,有能力的另一方應當及時給予學生適當可以幫助。
3. 離婚財產分割損害賠償
如果沒有離婚是因為他們其中一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網絡暴力、虐待或遺棄家人、其他國家重大過錯,另一方企業(yè)可以通過請求損害賠償。
4. 離婚財產分割懲罰性分割
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財產的:
離婚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過程中,一方可以少分也可以不分。
離婚后,發(fā)現(xiàn)一方有上述問題行為的,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雙方共同管理財產。
對于“家務補償”和“經濟幫助”兩種情況,以雙方協(xié)商為主,協(xié)商不成的,法院再作出判決;而對于“損害賠償”和“懲罰性分割”,不存在雙方協(xié)商,直接由法院作出判決。
[請求財產多分的一方應主動提供相應證據]
離婚財產分割,怎么分?對應前述四類特殊情況,主要有以下四類證據:
1. 承擔較多家務的證據。
2. 一個人自身經濟困難和另一個人負擔能力的證據。
3.對方重大過錯的證據,如重婚、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
4. 對方有隱藏、轉移、毀損、揮霍我們共同進行財產等證據。
請求多分財產的一方,應當積極收集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鑒定結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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